银杏书院位于世界古银杏之乡盘州市石桥镇风景秀丽的乐民三岔河畔三岔村千年银杏树下,是乌蒙山区首个乡村公益文学书院,是由本村村民、贵州省作家协会会员王华用自家1985年修建的石墙砖瓦房修缮之后打造的乡村主题公益文学书院,占地面积300余平米,目前已上架有文学、文化、历史等各类优质图书2000余册。书院以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为宗旨,不断丰富馆藏,拓展服务功能,把全民阅读深入到乡村基层,进一步坚定文化自信,助力乡村振兴。
银杏书院占地面积300余平米,室内面积约150平米,可藏书1万册以上。目前,书院的建设已耗资10万余元,书院已具备对外开放功能。
银杏书院,原名仁德书屋,源于屋主书房“仁德斋”之名。“国无德不兴,人无德不立”。“仁德”意即“以仁为德”,出自《礼记·中庸》:“知、仁、勇三者,天下之达德也。”意为:智、仁、勇,是天下通行不变的最大美德。而中华银杏,乃国之瑰宝,村里的千年银杏树体现的品格和精神,与中华民族“仁”“德”传统文化一脉相承。书屋更名为银杏书院之后,将继续以传承“仁”、“德”,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为宗旨,坚定文化自信,助力乡村振兴。
为进一步拓展公益书院服务功能,丰富乡村馆藏,嘉惠山村民众,泽被后人,银杏书院热忱欢迎各界名人学士、社会贤达、爱心人士友情捐赠图书、书架、桌椅等。为了更好地处理受赠图书及设施,特公布以下条例。
一、馆藏原则
第一条 书院以接受各类文学书籍、国学书籍为主,凡符合以下条件的图书将被纳入馆藏:
(一)历年来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图书;
(二)历年来获得茅盾文学奖、鲁迅文学奖的图书;
(三)历年来的黔籍作家图书;
(四)各类中外文学书籍;
(五)书画艺术类图书;
(六)各类国学书籍。
第二条 以下图书不纳入馆藏:
(一)违反我国出版法、著作权法、版权法及相关法律的图书;
(二)涂抹、水渍及破损,已不能使用的图书(有重要参考价值的名人手稿不在此限);
(三)其他不符合本院馆藏发展规划的图书。
二、相关权益
(一)受赠书籍一经接收,本院即拥有对该图书的所有权和处理权。
(二)本院有权根据受赠书籍的实际状况决定馆藏、加工及利用方式,有权不知会捐赠者即对不予收藏的图书进行处理。
(三)本院接收受赠书籍后,将根据发展运行情况向捐赠者颁发捐赠纪念证书或谢函以示感谢和鼓励,并在书院专栏公布捐赠名录。请捐赠者提供联络人及联系方式,以方便本院发函致谢。
(四)所有纳入本院馆藏之受赠图书将加盖“银杏书院馆藏图书”印章以示纪念。诚恳捐赠人能在图书扉页上签名、赠言或铭章。
(五)受赠书籍将根据内容上架到相关专架,供读者阅读使用。
三、除捐赠图书外,欢迎各界人士捐赠书架、桌椅等设施,完善书院功能室设施。
四、欢迎您到银杏书院采风、交流,欢迎到书院举行图书首发式、作品研讨会、作品朗诵会、作品座谈会、专题讲座、新书发布、文化沙龙等各类活动,共同为助推乡村振兴贡献自己的力量!
五、捐赠方式
捐赠者可采取以下几种捐赠方式:
(一)到院捐赠:贵州省盘州市乐民三岔村银杏书院
(二)邮寄捐赠:贵州省盘州市乐民三岔村 王老师;邮编:553500;电话:18798457309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银杏书院负责解释。
银杏书院
2022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