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时候读《水浒》,对梁山好汉那是仰慕得不得了,个个都是心中的大英雄。及至老迈,始觉得那一百单八人中,鲁智深、武松,还有燕青而外,多是龌龊之辈,而最不堪者,除宋江,非林冲莫属,宋江不用说,金圣叹早有定评,这里单说林冲。
读《水浒》,在晁盖一干人上梁山之前,我一直认为林冲诚如他所自道,“身世悲浮梗”,不过是一个懦弱可怜之人罢了。
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这话将天下可怜之人一网打尽,我向来不感冒,但是用在林冲身上,譬之一双鞋,那倒是挺合他的脚的。
林冲初出场时,施老爹极尽懦描绘,把他渲染成一个懦弱可怜,忍气吞声,令人同情之至的弱者。
在岳庙里,光天化日之下,稠人广众之中,高衙内调戏林冲的媳妇张氏。
高衙内是当朝太尉高俅的干儿子,林冲是八十万禁军枪棒教头。
光天化日之下,稠人广众之中,媳妇被人戏谑,遑论堂堂八十万禁军教头,便是升斗小民,冒死也要为她出头。林冲怒发冲冠,扳过那人肩胛,恰待下拳打时,认得是本管高太尉的螟蛉之子高衙内,就“先自手软了。”
八十万禁军枪棒教头,这冠戴也算光鲜夺目了,可惜,遇着高衙内,就如一件亵衣了。一个枪棒教头,在高太尉眼里,就是个屁,他能不手软吗?
林冲怕高太尉,鲁智深不怕。鲁智深是林冲刚结拜的兄弟,大相国寺的一个和尚。他听说结拜兄弟的媳妇被人调戏,就提着铁禅杖,忙领着二三十个破落户,风驰电掣般往岳庙赶来。在鲁智深以为,媳妇被人调戏,必然不依,定会拳脚相向的。他怕林冲力单,赶来帮忙。帮什么忙?鲁智深说:“我来帮你厮打。”可是,林冲说,那调戏他媳妇的是高太尉的衙内,不怕官只怕管,“林冲不合吃他的请受,权且让他这一回。”众目睽睽之下,眼睁睁看着媳妇被人调戏,竟“让他一回”,哪有半点血性?林冲这话说得,金圣叹都听不下去了,也不怕林冲尴尬,他批云:“是可让,何不可让?”这八十万禁军枪棒教头何其懦弱,又是何等的能忍?
“不怕官只怕管”,想想也是。尽管人家把自家媳妇给调戏了,强不过人家,调戏也就调戏了,也没掉块肉,苟且让他一回罢。身怀十八般武艺的林大教头真是可怜。
高衙内有个叫富安的帮闲,撺掇陆谦设计把林冲媳妇张氏赚到陆谦家里,先让高衙内在那里“守株”而待。幸得女使锦儿寻到林冲,赶往陆谦家去解救。张氏的哀求、高衙内的撩拨,林冲在门外听得真真切切,他却驻足不前,“立在胡梯上叫道:‘大嫂开门’”(这里的句号,依岳麓书社版,而《贯华堂第五才子书》作感叹号)八十万禁军枪棒教头林冲为什么不推门,或者竟是一脚把门踢开,而竟然是“立在胡梯上叫”?按说,张氏那里应该是十万火急,间不容发,一瞬都不及等的。林教头是不敢推、不敢踢。为什么不敢?因为里面除开张氏,还有一个高衙内在。高衙内在那里,意欲何为,林教头是心知肚明的。叫,是告诉高衙内,亲夫已在门外了。告诉一句亲夫已在门外是何用意?试想,如果猝不及防,一脚把门踹开,抢将进去,万一是尴尬不堪的一幕,撞个正着,出手又不敢,任之又不堪,这做亲夫的何以收场?是故,先传一个消息,以让里面有个能够从容收拾残局的时间。
一句“大嫂开门”,显出了八十万禁军枪棒教头林冲要多窝囊有多窝囊。我不由想起了武大。潘金莲和西门庆在王婆的茶坊里勾当,武大是“裸起衣裳,大踏步直抢入茶坊里来。”“武大抢到房门边,用手推那房门。”这西门庆,在阳谷县那可是不一般的人,他“专在县里管些公事,与人放刁把滥,说事过钱,排陷官吏。因此,满县人都饶他些个”,而且“使得些好枪棒”。而武大呢,你是知道的,“三寸丁谷树皮”而已,可是,你看他那一“裸”两“抢”一“推”,多血性、多男人!豹子头和三寸丁,直是不可同日而语。施老爹对林冲,那笔下真是一点面子也不给。
金圣叹在《读第五才子书法》中说《水浒传》有许多文法,其中“背面铺粉法”说:“要衬宋江奸诈,不觉写作李逵真率;要衬石秀尖利,不觉写作杨雄糊涂是也。”施耐庵写武大血性,正衬出林冲猥琐。
高衙内跳墙走了,“大嫂”把门打开了,林冲这才上楼来,问娘子道:“不曾被这厮玷污了?”林冲好龌龊!这一问是何言语?“曾”又如何?“不曾” 又如何?这“曾”与“不曾”,对林冲固然很重要,但是,如果“曾”了,你教“娘子”如何答你?你又将要如何处置“娘子”?所幸那高衙内还不算太小人太流氓,虽有太尉之势可仗,多少还有点风度,瓜不强扭,所以“不曾”。说高衙内有风度,瓜不强扭,不是看在高俅做着太尉,我要阿附他,你看金圣叹老是怎么说的,他讲“锦儿来,林冲去,已非一刻,故衙内口中下此(指“娘子,可怜见救俺!便是铁石人,也告得回转”云云)言,见相求已非一语也,妙绝妙绝。”关键看“求”,看“已非一刻”,瓜不强扭自明;是相求而不是强扭,故言其有风度。
放走高衙内后,林冲便去寻陆谦陆虞候。何以说林冲“放走”高衙内?消息就在他立在胡梯上那句:‘大嫂开门’的叫里。陆谦是高衙内的帮凶不假,但也仅仅帮而已,元凶是高衙内。林冲为什么不寻元凶寻帮凶?是降不住高衙内,陆谦一个虞候而已,降得住。用我们老家的俗话说,是“降不住丞相降马夫。”欺软怕硬,放过那夺妻的事主,迁怒于帮凶,你说这林冲有多可耻?
陆谦是高衙内门下知心腹的,和林冲自幼相交,两人最好。林冲怕高衙内,陆谦也怕高衙内。陆谦一时应允高衙内赚林冲媳妇,“也没奈何,只要衙内欢喜,却顾不得朋友交情。”金圣叹在此句下批云:“调侃世人。”与其说是调侃,毋宁说是警醒,警醒世人不要太把朋友交情当回事了,有的朋友,岂止与你“同袍”而已?
草料场被烧后,林冲一路向东,因大雪湿了衣服,身上寒冷难忍,借火烤,强索人家的酒喝,人家不同意,说要守夜,天寒,要喝酒暖身,这点酒就连自己都不够,林冲就一顿乱枪把人家打跑了,强抢酒喝一幕,何其豪横!这一幕发生在李逵身上正常,发生在鲁达身上正常,发生在林冲身上就诡异。李逵、鲁达,生性豪横,不看主儿,无论是谁,性子一发就出手。林冲不然,高衙内调戏他媳妇,因为高衙内后面站着高俅高太尉,他就手软:在董超薛霸面前,嘴也软,手也软,在几个庄客面前,他就手硬,嘴也硬,就抢人家的酒喝,就把人家打得东逃西躲。在高衙内面前,高衙内是凶兽,他是羊,在羊样的庄客面前,他就是凶兽。“对于羊显凶兽相,而对于凶兽则显羊相”,这就是林冲。
欺软怕硬,可以说是林冲的本色。
草料场被烧,林冲杀了富安和陆谦。富安和陆谦烧草料场加害林冲,陆谦说得明白,是“太尉差遣,不敢不来。”高家父子几次三番加害林冲,不置之于死地怎肯罢休?我以为此番林冲必将风餐露宿,昼伏夜行,一路往东京潜行——必须是潜行,因为已有官府在“画影图形,出三千贯欣赏钱”捉拿他了——去寻高氏父子报仇雪恨了。殊不知,林冲不敢。
林冲躲在柴大官人家,怕官府捉拿,如坐针毡。柴大官人也怕连累,就写了一封书信,让他往梁山泊投奔王伦。想不到王伦却不给柴大官人面子,不肯收留林冲。王伦不肯收留林冲,也倒不是不给柴大官人面子,是出于两个方面的顾虑,一是自己一个不及第的秀才,没十分本事,手下杜迁、宋万武艺也稀松平常,而林冲是京师禁军教头,必然好武艺,王伦担心日后林冲识破他们的手段,反客为主,把他们踩在脚下,干脆发付下山,以免后患,王伦有这样的顾虑,既入情也入理,而且很有自知之明。再一个就是林冲“在沧州虽然犯了弥天大罪,今日上山,却不知心腹。倘或来看虚实,如之奈何?”这个顾虑不是没有道理,他们对林冲的事,也只是听说而已,不说心不知,就是面也不知,一个占山的草寇,朝廷所不容,小心驶得万年船啊。杜迁、宋万、朱贵几个武人,不懂王伦,以为他真是怕多了一个林冲,多了一张嘴吃饭,出于义气,所以力劝他把林冲留下。王伦拗不过,只好留。但是,有个条件,就是纳一个“投名状”。所谓投名状,就是下山去杀一个人,将头纳献。为什么要纳投名状?就是杀了人,就意味着你不是朝廷派来的卧底了,而且,杀人,那是死罪,有命案在身,谅你也不敢反水。这是绿林中好汉们入伙的规矩,不是王伦故意要刁难林冲。
王伦给林冲纳投名状的时限是三天。林冲为了入伙梁山泊,便下山去杀人。
为了自己有个苟全性命之处,就去杀无辜之人,林冲有多无耻?你无处安身,是高氏父子所逼,有本事,去杀高衙内,去杀高俅才算男儿。再说了,除开梁山泊,就找不到个安身处了?他不是也说,若是取不得投名状,就到别处安身立命吗?头两天运气不好,没有遇到孤单客人经过,人多他不敢下手。纳不上投名状,林冲一肚子郁闷。第三天,等到日中,终于遇到了一个单身客人。只是那人是杨志,武艺和林冲不相上下,斗了半天,不分胜负,林冲取不下杨志的头来做投名状。
虽然林冲没有取下人头做投名状,王伦见他是真心要杀人,就消除了疑虑信了他,接纳他入伙,坐了第四把交椅。
王伦让林冲入伙,不承想,竟是迎狼养虎,埋下了祸根。原先王伦等四人,朱贵坐的是第四把交椅,现在,第四把交椅腾出来让给了林冲,朱贵在林冲之后,只坐第五把,应该说王伦待林冲不薄。可是,坐第四把交椅,林冲老大不乐意,对王伦怀恨在心。虽然你是曾经的八十万禁军教头,武艺比我们高,但你寸功未建,而且是来入我们的伙,不可能把第一把交椅腾出来,让你做老大吧,讲不过去啊,天底下没有这个道理。王伦留你,把自己兄弟往后挪,让你坐了第四把交椅,那是王伦的恩情,不收留你,是正理。王伦没有一定要接纳你林冲的责任义务却接纳了你,而且还让你坐了第四把交椅,你不知道感恩也就罢了,竟然反过来将恩当仇,就显得小人德性了。
后来,晁盖一行人来投奔梁山。当初林冲一个人来投奔,王伦都有所忌惮,晁盖一伙这么大的阵仗,他如何敢留!
借着王伦不肯留晁盖一伙之名,林冲就杀了旧主王伦,拥立晁盖为新主。
王伦是一山之主,留不留晁盖一伙,决定权在王伦,轮不到做第四位的林冲说话。然而,林冲不但说了,而且是用刀说话,用刀向王伦说。
林冲当初走投无路,是王伦收留了他,虽然收留得不是很爽快,毕竟是收留了,无论怎么说王伦于林冲是有恩的。
林冲为什么要置王伦于死地而后快?因为他落草梁山时,王伦要他纳投名状,林冲认为王伦是刻意刁难他,收留之后,五个头领,他只排在第四位,于是衔恨在心。渭州城状元桥边的那个郑屠户,强霸民女,还反索人家三千贯钱,鲁达打抱不平,本意也只是要教训教训他,并没想着要郑屠户的命,打死郑屠户,那是失手;晁盖一伙劫夺生辰纲,不说杀,伤都没伤一人;林冲带刀入白虎节堂,那是死罪,可是高俅也没要杀他;林冲,就因为王伦以投名状刁难(就算是刁难吧)过他,只给他做第四把交椅,就杀了王伦,他真下得了手啊。就算受人刁难就可以杀,如果在王伦刁难他的当即,他杀了王伦,算他是条汉子;高衙内要夺他的妻,他放命去杀高衙内,能不能得手都算他是条汉子。林冲为什么不在受王伦刁难要他纳投名状的当即杀他呢,那时林冲无势可仗,不敢杀;林冲为什么不去找高衙内拼命呢,因为高衙内有高太尉罩着,他不敢。林冲只是一个在别人落井后才敢下石的玩意。
王伦不肯收留晁盖他们,以他们的实力,完全可以杀了王伦以取而代之,但是晁盖没有这样做,就连杀王伦的心都没有起过。托塔天王晁盖是讲道义的人。他遵守“井边打水先来后到”的规则。王伦先到梁山泊,王伦是梁山泊的主,王伦不收留他们,王伦有这个权利,他不肯坏了规矩鹊巢鸠占。丛林法则不讲井边打水的规矩那些,只讲拳头,谁的拳头硬,谁的拳头就是规矩,套句现成话说,铁打的梁山泊流水的主,王伦虽然先到,梁山泊也不就是王伦买死的,谁强梁山泊就是谁的,晁盖完全可以取王伦而代之,但是,晁盖不“丛林”,他不愿坏了江湖规矩,做下那鸠占鹊巢的下作勾当。虽然晁盖他们最后还是动了手,但那是被情势所裹挟,他们没有退路了,不得不动手,林冲杀了王伦,那边还有杜迁他们几个在呢。
王伦不肯收留晁盖一伙,林冲看出晁盖他们有杀王伦以取而代之的端倪,于是他就勾结串通晁盖一伙,仗晁盖一伙之势,就向王伦发难了。当然,仗势也不是不行,而且还是一种策略、一种智慧。如果林冲是借晁盖一伙的势力,杀了王伦取而代之,自立为山大王,虽然是忘恩负义,恩将仇报,依照丛林法则,也不是不可以。可是,他杀了王伦,却卑躬屈膝,奴颜媚骨地跪拜晁盖做了梁山泊的寨主,便是卖主求荣。王伦当初向林冲要投名状没要成,自己反成了林冲献给新主的投名状。
当初投奔梁山时,在王伦面前是一副羊相,后来,有晁盖一伙之势可仗,在王伦面前便是一副凶兽相。这就是林冲。
你看林冲在杀了王伦,推晁盖一伙坐上座,自己甘愿做奴的那一番表演,有多恶心?读《水浒》至此,我曾努力朝有仇不报非君子的方向去回护林冲,设想他之所以杀王伦拥立晁盖做梁山寨主,是为了要报高衙内的夺妻之仇,因为王伦狭隘胆小不足成事,而晁盖一伙大盗可以仰仗。如果是出于这样的盘算或者说擘画,那杀个王伦也不算什么,还正见出他的狠来。可是,林冲根本就没有报那谋夫夺妻之恨的丝毫念头,甚至完全没有把妻子放在心上。张氏可是高衙内朝思暮想,眈眈相向,不得手不肯罢休的呀。你看林冲,他是有一天“安顿各家老小在山”,才“蓦然思念妻子在京师。存亡未保”的。思念了,也只是想把她娶到山寨来而已,并没有要报仇的意思。就是在晁盖派人去京师返回,带来他媳妇被高太尉威逼亲事,自缢身死,老丈人也因此忧虑,染患身故的噩耗,林冲听了,却是不忿也不怒,就是“潸然泪下,自此杜绝了心中挂念”而已,并没有半点要报家破人亡之仇的意思。
你说林冲是个能忍能让的人么,你看他,打庄客,抢人酒吃;杀王伦,如凶兽一般,又不像能忍能让之人。你说林冲不能忍不能让么,你看董超薛霸押送他一路的羞辱虐待;高衙内调戏他的妻,为夺他的妻设计陷害要置他于死地,落得个有国难投有家难奔的境地,他都顺受了,像羊一样,又不像一个不能忍不能让的人。林冲何以这般的两面?无他,欺软怕硬也。
在羊面前是凶兽样,在凶兽面前是羊样;羊一样的凶兽,凶兽一样的羊,这就是八十万禁军教头豹子头林冲。
作者简介:高积俊,贵州省盘州市双龙潭人,贵州省作家协会会员,著有电视连续剧《高磊山的故事》,散文集《灯下闲笔》。
(编辑审核:赵开云)